高速公路电子发票开具说明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方式如下:
1、ETC发票:通过票根网或”浙江ETC“小程序
①票根网(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若您为跨省通行或需要可抵扣的ETC通行费发票,可以通过“票根”(APP/微信公众号/网站www.txffp.com)注册后开票。
② “浙江ETC”小程序:
若您为浙江ETC用户,在浙江省内单省通行,可通过“浙江ETC”小程序注册并绑定车辆,通行前请在“浙江ETC”小程序,设置开启“省内单程一张票”或“省内单月合并票”功能,48小时内系统完成切换后,选择通行记录开具一张不抵扣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
【注:票根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具备抵扣功能;“浙江ETC”小程序开具的电子发票不具备抵扣功能。】
2、非ETC(MTC)发票:
若您在浙江省内高速出口人工车道或混合车道使用移动支付或现金支付,您可以通过“浙江ETC”小程序授权登陆后绑定车辆,选择通行记录开具一张不抵扣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若需要更改企业抬头也可在绑定车辆后进行更改操作。
具体操作流程请戳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RCvxFH_Ha_mdLt53jC30Q
电子发票联系电话:0571-87985588转65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