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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管理中心圆满完成申苏浙皖高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工作
2021-01-15 来源:湖州处办公室 作者:卢震玲 何晴雯 关注度(1086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协议,标志着历时三年的申苏浙皖高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工作正式划上句点,成功开辟了我省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新路径。在省级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此次30亿元的评估作价资本金注入,有效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对维持省交通集团“AAA”信用评级和财务融资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浙江省“5411”综合交通发展战略规划,新组建的省级交通投融资平台总投资将达到7557亿元。为发挥好省级交通投融资主平台、主力军作用,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持续提升自身投融资能力,通过改制路径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对高速公路国有划拨土地变更并作价出资增加国家资本金,是我省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上的一种创新。在此背景下,2017年浙江省交通集团在省内率先启动实施高速公路国有划拨土地变更工作。申苏浙皖分公司作为下属试点单位,在浙江省交通集团、浙江沪杭甬的指导下,立即组织力量排定计划,全力开展申苏浙皖高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工作,争做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创新工作中的领头羊、排头兵。

一、高度重视,周密谋划。原湖州管理处高度重视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工作,多次强调此项工作对集团增加融资能力的重要性和创新性。在土地性质变更过程中,原湖州管理处在省国资委、湖州市自规局、浙江省交通集团、浙江沪杭甬的正确指导下,周密谋定工作方案,排定时间节点,明确工作任务,为土地转性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原湖州管理处综合管理科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科室,第一时间明确了具体责任人,积极发挥出急先锋作用,鼓足干劲,迎难而上,先后完成地价初审、价格备案、向湖州市政府递交处置方案等工作。期间,综合管理科全程紧盯工作进度,积极开展多方协调,取得了多个重要突破,有力推进了土地转性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沟通,达成共识。原湖州管理处紧扣省国资委《关于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土地资产作价有关事宜的请示》浙国资〔2019〕1号文件及浙江省交通集团相关指示要求,积极与湖州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展开多轮磋商,主动担当,攻克难题,务实肯干的作风给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四、持之以恒,全力推进。从工作启动到结束,总共历时3年时间。在此过程中,原湖州管理处经历了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运营体制改革、对接单位负责人更换等诸多变化,克服了要求高、任务重、人手少等实际困难,始终咬准目标、不松不懈,千言万语求共识、千山万水找资源、千方百计破难题、千辛万苦抓进度,以“四千精神”展现出交投铁军铁一般的意志和作风。

申苏浙皖高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工作的圆满完成,为我省内外国有划拨土地变更工作提供了成熟的样板和可借鉴的经验。下一步,湖州管理中心将对本次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一步用好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同时以本次成功经验为模板进一步挖掘湖州管理中心存量土地的改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