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管理处运营管理工作需要,经乐清湾管理处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报公司同意,决定公开竞聘巡查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
巡查员1名。
二、竞聘范围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费员范围内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合同制员工)
三、竞聘条件
招聘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对企业忠诚,责任心和执行力强,具有担当意识;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
3.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中(或职高)及以上学历。
四、竞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就竞聘岗位、对象、条件、程序等相关内容在全公司范围内发布通知。
(二)报名。报名人员对照岗位和任职资格,填写《公开竞聘报名表》(见附件)进行报名,于2019年5月17日前经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发至乐清湾管理处招聘邮箱。
(三)资格审查。经乐清湾管理处综合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核后,筛选出面试入围名单。
(四)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测量报名者的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
(五)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通过背景调查、考察谈话、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报告提交乐清湾管理处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
(六)拟聘人选及录用。根据面试及组织考察结果,由乐清湾管理处主任办公会议审定拟录用人员,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发文录用。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公开竞聘报名表》(附件),向乐清湾管理处综合管理科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六、招聘时间安排
(一)发布通知:5月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5月17日下班前。
(三)面试和考察时间:5月下旬。
(四)聘用时间:5月下旬。
具体时间和测试点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牟煊莹(乐清湾管理处)0576-87468733
招聘邮箱:61483825@qq.com
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乐清湾管理处
2019年5月6日